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清洗服务达成以下协议:
第一章:服务的内容和要求
第一款: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范围为: 。
第二款:服务标准为 无污渍、无水痕、无油渍颜色一致 。
第三款:工期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,为期 天。
第四款:乙方采取全承包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,清洗工程所需器材、材料由乙方解决。
第二章: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第一款: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。
第二款: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,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。
第三款:指派专人负责联系、协调、监督、检查、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。
省略部分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第七章: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
第一款: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第二款: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第三款: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未果,均可向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四款: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|